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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丹阳市公安局的领导对开发区交警中队处理的下面这个简单的交通案子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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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丹阳市公安局的领导对开发区交警中队处理的下面这个简单的交通案子进行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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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5 0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请求丹阳市公安局的领导对开发区交警中队处理的下面这个简单的交通案子进行监督。党中央政府一直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案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感受到是强烈的不满,不公正,理由:
1.我父亲2025年12月21日12时30分左右骑电瓶车,在幸福小区被人拐弯撞倒,当场昏迷。你们警察晚上打电话给我,清楚的告诉我,是我爸撞了别人,明明是对方撞了我爸为什么要这样说?气得我一晚睡不着觉!
2.监控显示明明对方是拐弯,逆行,拐弯。你们为什么非要把它说成是拐小弯?骑电瓶车的人不要说是我父亲,假如换成其他警察或者特警,观察路口后正常通行。也没有办法躲开她这个拐弯撞。
3.司法鉴定我爸的电动自行车,鉴定为非机动车,对方的车辆为什么不鉴定?你们说不知道鉴定公司为什么没有鉴定?我咨询了鉴定公司,鉴定公司说我爸的自行车你们委托了,对方的自行车你们没有委托鉴定。由于对方的电动自行车没有脚踏,如果鉴定的话,会不会鉴定成机动车?增加对方的责任。
4.我行车20多年,也碰到几个交通事故。也是丹阳市公安局处理的,对方车速都很快。都是拐弯让直行,判我全责。这次要判我爸承担责任。同案同判,要是这样,是不是以前就判错了?
5.我爸被撞了,对方说如果我们报警了,就不赔,在法治社会,我不知道她哪来的底气说这种话。
请求丹阳市公安局领导监督,公正公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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