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持续优化,城乡居民医保除了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外,还有一项许多人不太了解的重要“隐藏待遇”——大病保险,用于对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大病保险”全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与基本医保紧密关联且具有补充性质的重要保险制度安排。参保人只要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即同时参加大病保险,不需另外缴纳其他任何费用。大病保险可在因重大疾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对符合规定的费用进行补充报销。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张先生在哈尔滨市某三级医疗机构发生费用为例,张先生发生医疗总费用100000元,其中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90720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56000元,则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费用为:9072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56000元基本医疗保险已报销金额-12000元大病保险起付线=22720元;乘以大病保险分段支付报销比例(0-2万元为65%、2-5万元为70%、5万元以上为75%),得出大病保险报销金额为:20000*65%+2720元*70%=14904元。大病保险专为应对高额医疗费用而设,旨在减轻重病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压力。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大病保险不仅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更保障了患者接受持续、完整治疗的权利。以癌症患者为例,化疗、放疗、靶向药物等治疗手段费用高昂,且需长期进行。有了大病保险的支持,患者无需担心治疗费用中断,可以专心接受规范治疗,提高治愈率和生活质量。江西省吉安市肖先生2023年上半年入院治疗,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已达到本年度基本医保封顶线(10万元)。他又于2023年10月-12月期间两次住院并发生医疗费用16.3万元,大病保险报销9.0万元,医疗救助报销3.4万元,这两次医保报销比例达到75.35%。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统计,2023年,江西省居民住院享受大病保险待遇773.76万人次,大病保险支付34.67亿元。基本医保提供基础、广泛的医疗费用覆盖,大病保险侧重于强化对重大疾病及高额医疗费用的专项保障,两者共同作用,提升整体医疗保障效能。“这么高额的医疗费用怎么负担得起呢?”对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的低保对象董女士来说,高额的医疗费用像一座大山,压得她喘不过气来。董女士于2023年3月在河南省某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112.4万元。董女士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这100多万元的医疗费用让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南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5万元。另外,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河南省政府出台完善大病保险倾斜保障政策,对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等人群,享受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待遇,并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董女士作为低保对象,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医保共计报销82.81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1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63.81万元、医疗救助报销4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3.7%。2023年,河南省享受大病倾斜政策的困难群众约18万人、138万人次,大病保险报销约14亿元。
“医疗保障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为亿万群众编织了一张严密的健康防护网。”河南省医保局负责人称,“只有持续做大医保基金盘子,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守护生命健康,从全民参保开始。”
来源: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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