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医保中心:以后都不能享受长护险了,为什么还要缴纳每年30元的长护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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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lxzhlzj 于 2026-1-6 15:38 编辑
家人因交通事故需要长期护理,但因有第三方赔付不能申请享受长护险。我咨询了医保中心,我确定后期是不能享受到长护险了,但是为什么不能不交呢?说是跟农保捆绑的,只要缴纳农保就要缴纳长护险费用,虽然也就是30元,但是这个道理我觉得讲不通啊。
能否在此得到一个合理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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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26-1-13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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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网友,你好!长期护理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定位是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保障或费用补偿。当参保人发生的长期护理需求明确由第三方(如交通事故责任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应由责任方或其承保机构(第三方赔付)优先负责相关费用。因此,在您家人的情况中,由责任方承担护理费用,符合现行制度关于责任界定的规定。
缴费义务具有普遍性和长期性,它与参保人个人在某一特定时间点是否发生需申请待遇的风险事件并无直接关联。这类似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不会因为当年未发生医疗费用而暂停缴费。所有参保人持续履行缴费义务,共同构建并维护了长护险基金池,确保了制度的稳健运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同步缴纳长护险保费,是现行政策框架下的统一要求。
因此,长护险的待遇支付需符合其保障范围与责任界定规则,而参保缴费是每位参保人法定的、持续的义务,两者共同构成社会保险制度的完整闭环,体现了社会保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共济精神。我们鼓励您继续依法履行缴费义务,为自己和家人的长远保障奠定基础。同时,也建议您妥善保管第三方赔付的相关凭证。若未来出现赔付不足以覆盖实际护理成本等符合政策规定的新情况,可备齐材料向长护中心咨询后续处理流程。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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