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上的安全”事关重大。卤菜店售卖的老鹅让人吃了还想吃,这是怎么回事?店主在制作时是否添加了罂粟等特殊调料?日前,扬州江都法院发布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当地一家卤鹅馆店主为留住“回头客”,竟然在制作卤菜期间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罂粟果作为佐料,在近一年时间内,售卖含有罂粟果成分的盐水鹅,销售金额达到了4.6万余元。
日前,经法院判决,被告人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4000元。同时,禁止被告人吴某在缓刑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添加特殊调料为盐水鹅“提鲜” 一卤菜店老板被抓
盐水鹅是扬州人非常喜爱的熟食,且在扬州传统特色菜肴中占有重要地位。一年四季,漫步扬州街头巷尾,卖老鹅的熟食摊点和卤菜店随处可见。老鹅虽好吃,但在挑选卤味时也需小心,殊不知有的卤菜店店主为招揽生意,竟然动起了歪脑筋,在卤菜中添加罂粟果。
吴某在江都经营一家卤鹅馆,自制各式卤鹅进行售卖。去年上半年,吴某偶然接触到了罂粟果,发现其作为佐料进行卤制的食物味道更加美味。考虑到熟食行业竞争激烈,吴某试图留住顾客,便动起了歪脑筋。随后,吴某铤而走险,一段时间内将罂粟果添加至卤料包内并放入卤汤中卤制盐水鹅等食品进行销售。
吴某在售卖期间发现,添加特殊佐料制作出的盐水鹅销量更好了,且店里迎来了不少回头客。从去年3月至去年10月底,吴某凭借这种非法添加罂粟果的方式,赚得盆满钵满。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违法行径终有暴露的一天。当江都警方找上门时,吴某彻底傻眼了。经过鉴定,现场提取的相关盐水鹅样本检测结果呈吗啡阳性。显然,吴某制作、销售的盐水鹅中掺入了罂粟果。
据吴某交代,这些售卖的盐水鹅都是自家生产制作的,因为之前生意一般,无意间听到别人说在卤制老鹅时放一点罂粟果实可以“提鲜”,售卖量必将大幅提高。随后,吴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牟利非法添加罂粟果 卤菜店老板自食其果
据了解,人体摄入含有罂粟果的食物,会对人的味觉感知有麻痹的作用,长期食用有成瘾性。市民一旦食用,会对人体的心脏、肝脏都会产生毒害作用。吴某的这一违法行径,无疑给食用这些问题盐水鹅的顾客的身体健康构成了威胁。
日前,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江都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0月28日,被告人吴某明知生产、销售的食品中不得掺入有毒、有害食品原料,仍制作添加罂粟果的盐水鹅卤水,售卖含有罂粟果成分的盐水鹅,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46588.02元,获利6988.2元。
江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生产、销售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吴某退出违法所得,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江都法院经审理判决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4000元。禁止被告人吴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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