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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疾控中心!(疾控中心已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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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疾控中心!(疾控中心已回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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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 07: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湖州市
本帖最后由 cline 于 2025-5-9 17:59 编辑

我之前发了一个关于每年大面积消杀钉螺贴子,感谢贵单位回复了我!请问贵单位发给我的两张图片是什么年代的?贵单位有没有江苏地区近几年感染血吸虫病人数报告?我用Ai查不到,还有,以前很多人肚子里有蛔虫,现在应该没几个人有吧,难道蛔虫和蛔虫卵都被你们消灭了?希望贵单位做事严谨一点,毕竟杀钉螺的药物对环境和人畜是有危害的,会影响到生活在这里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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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8 16: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血吸虫病。
      新中国成立初期,血吸虫病在长江流域泛滥成灾。面对血吸虫病流行带来的严峻形势,党中央高度重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毛泽东同志指出“血吸虫病是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它关系到民族的生存繁衍,关系到生产的发展和新农村的建设,关系到青年能不能参军保国,我们应该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共产党人有责任帮助群众解除疾苦,把血吸虫病消灭掉” 。 1956年,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发出了“全党动员,全民动员,消灭血吸虫病”的战斗号召。丹阳市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开展了大规模的群防群治血防运动。历经30年的积极防制,全市于1985年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连续5年未发现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病畜和感染性钉螺),达标后至今我市已连续40年未发现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病畜和感染性钉螺。这一历史性成就,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政府的高度重视、群众的全力支持以及数代血防工作者接续奋斗的心血。虽然我们在血吸虫病防治中取得了斐然的成就,但仍需清醒的认识到,血吸虫病的野生动物传染源和传播媒介(钉螺)在我市仍广泛存在,加之多年“零感染”使得群众对血吸虫病的危害认识不足,有螺区域钓鱼、戏水等高危行为屡禁不止,血吸虫病再传播的风险始终存在。防控措施如有松懈,瘟神亦会卷土重来。刊发两张晚血病人的老照片是想让公众能更加感性的认识到血吸虫病的危害,进而重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截至2024年底,我市登记在册的晚期血吸虫病病人还有12例,近5年每年都有新诊断晚血病人登记,多数患者身体机能呈进行性衰退,须长期接受并发症管理和营养支持,生活质量大打折扣。为切实减轻晚血病人治疗负担,提升患者生活质量,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原则,统筹公共卫生、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举措,江苏省建立了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救助机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晚血病人实施关爱治疗,减免治疗费用,并提供免费的随访体检、健康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关于灭螺药物
      目前使用的灭螺药物其有效成分为氯硝柳胺,是世界公认的最安全的杀螺剂;1972年以来,是WHO唯一推荐使用的灭螺药。氯硝柳胺本是人类治疗肠道寄生虫的一种化学药物,具有对人体无毒害,对皮肤无刺激,不损害农作物,在环境中半衰期较短,不易残存等优点,但其对鱼类毒性较大,在使用时要做好安全告知和安全防护,以避免药害事件发生。氯硝柳胺毒理机制科研人员已经做了充分的研究,相关报告可在知网进行查阅。药物灭螺工作是全省钉螺控制的统一要求,上级防控要求如发生改变,我们会及时调整策略。
      三、关于蛔虫病
      蛔虫是人体最常见的寄生虫之一,其主要通过“粪-口”途径感染人体,并寄生于人体小肠引起食欲不振、腹痛腹泻、便秘、营养不良等症状,严重者可引起胆道感染、肠梗阻、肠扭结、肠穿孔以及阑尾炎等急腹症,蛔虫感染者是主要的传染源。丹阳市曾是蛔虫病重度感染地区,历史人群感染率曾高达65.19%。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江苏省开展了以集体驱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人群感染率大幅度下降,截至2024年底,我市人群土源性线虫感染率已多年低于0.5%。目前,全市每年开展人群感染监测和宣教工作,掌握人群感染变化趋势,提升群众防病意识;对发现的感染者积极开展治疗,阻断疾病的传播。
      疾病的发生、发展以及消亡是有自身规律,在人类三百万年的文明发展史中,被完全消灭的传染病仅天花一种而已。
      感谢您的提问,如有疑问请咨询丹阳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11-8656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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