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界牌镇界牌新村地下储藏室产权问题(界牌镇已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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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line 于 2024-11-1 17:00 编辑
尊敬的领导,你好,本人于2014年12月4日购买位于界牌镇界牌新村246栋2单元地下2号储藏室,因其产权归属问题,小区组织过集体退钱,本人因未收到相关通知,错过该次退钱,现今通过询问得知此事,由此向相关公司领导申请退还该笔款项,并按照该公司(物业)要求,腾退并清扫干净储藏室,但在接下来申请退款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由此特向相关领导反应如下:1,该储藏间产权是否归开发商或物业所有,如果归他们所有,为何开具的是使用权转让协议(附件有转让协议原图和收据),而不是单独的产权证,此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如果不归其所有,那么此行为是否构成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57条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是否应该由开发商(物业)来承担,2,本人是与丹阳市界牌宏森新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在腾退和退款手续申报过程中,该司领导要求需要本人到乡镇政府相关领导签字方可退款,那么请问我与该公司(物业)签署的协议,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为何需要到政府部门签字?该交易属于市场性行为和政府有何关联?3,由于按照该司领导的要求,签字的相关领导实在过多,且很难完成所有签字,期间找到相关政府领导,领导说不了解相关事宜,让回物业继续签字,目前本人因此事已往返物业和政府数日,奔波十次有余,初步估算,如果按照要求要完成所有领导签字,还需几十次不止,本人实在没有那么多精力和时间,这也背离了国家对老百姓简化办事流程的相关政策,当初购买的时候也没有让找这么多领导以及政府部门签字,恳请领导重视并给鄙人相关指导,到底该如何办理接下来的相关手续,如果需要到市级部门领导或者省级领导签字,也请指出具体哪个部门,在此感谢领导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为本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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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3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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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知悉!关于您反映的界牌新村地下室产权问题,请您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到新村管委会,工作人员会按照规定对相关费用予以退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也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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