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捡到东西后被误会私占的处理方式
查看: 2818|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社会写真] 捡到东西后被误会私占的处理方式 [复制链接]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4-7-19 2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对于贵重的东西,说几个关键点,仅防麻烦上身。
1、交付给可信和可查证的部门,留存照片,必要的话可以直接报告给警察。
2、不要直接归还,因为索要东西的人未必是真正的失主,也许只是知道这件事的人。
一旦东西被拿走,真正的失主来要就要承担保管不当的责任了。
3、让索要东西的人先报警,让警察核实下身份和物品明细,现场交付东西。
这个好处不言自明,如果索要东西的人有不良想法,需要先举证并承担法律责任,对于丢包诈骗适合多线索并案调查。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1 反对反对
     
推荐
发表于 2024-7-20 11: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不捡就好了  不要多事
     
3#
发表于 2024-7-21 11: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怎么这么费劲,这个非要捡吗?
     
4#
发表于 2024-7-21 11: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我就遇到过
     
5#
 楼主| 发表于 2024-7-21 17: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有段时间流行丢包诈骗,现场只能认栽赔钱,不过只要警察出面,你就能拿到对方的身份信息,找机会抓到他,打断他的腿他都不敢报警。重点是你不要怕麻烦,一定要让警察立案。
     
6#
发表于 2024-7-21 18: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laytonwang 发表于 2024-07-21 17:49
本帖最后由 laytonwang 于 2024-7-21 17:51 编辑


有段时间流行丢包诈骗,现场只能认栽赔钱,不过只要帽子叔叔出面,你就能拿到对方的身份信息,找机会抓到他,打断他的腿他都不敢报警。重点是你不要怕麻烦,一定要让帽子叔叔立案。

怎么诈骗法。我就捡了,他能有什么办法。
     
7#
 楼主| 发表于 2024-7-21 18: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习惯无情无义 发表于 2024-7-21 18:38
怎么诈骗法。我就捡了,他能有什么办法。

网上自己搜一下吧,我说多了,会有教授的嫌疑。听说以在前乡下碰上了人贩子拐卖未遂,都是把脸蒙起来打断腿,然后警察叔叔来了他只敢说自己摔的。所以新家坡的边型还是好使的。
     
8#
发表于 2024-7-25 10: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直接送派出所
     
9#
发表于 2024-7-25 15: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10#
发表于 2024-8-24 07: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网络问政为什么会无权发言
     
11#
发表于 2024-8-24 07: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我想知道,感觉莫名其妙就被禁言了,上次有个帖子说派出所不给办户口。我回复了下莫名其妙就禁言了
     
12#
发表于 2024-8-25 13: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我就遇到过
     
13#
发表于 2024-8-25 14: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还是送派出所吧。说不清。
     
14#
发表于 2024-8-25 15: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不捡就是了
     
15#
发表于 2024-8-26 10: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4-9-20 05:43 , Processed in 0.143309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