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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播报】“三明治培训”交费超8千 引发争端法庭调解终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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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1 10:4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日前,丹阳法院妥善调解一起因报名培训课程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被《镇江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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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治培训”交费超8千 引发争端法庭调解终退费

日前,丹阳法院妥善调解一起因报名培训课程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4月16日,小明看到某互联网服务公司在微信视频号上的直播后,购买了该公司提供的三明治培训(含理论培训、市场培训)及自媒体培训课程,支付了培训费共计8860元。

在培训过程中,该互联网服务公司要求小明配合拍照记录并将其照片发在朋友圈进行宣传。

然而,小明发现该课程似乎不对劲:课程中的三明治配方与技术没有明确的食材与调料比例,仅有简单的组装方法;理论培训仅是公司负责人通过微信向其发送PDF格式的文字介绍;市场培训只是被告负责人带着学员去附近一家超市简单采买当天培训所需的食材(不含调料)……

小明认为该课程宣传与实际严重不符且未经许可使用小明的照片进行宣传营销,对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遂起诉至丹阳法院,要求该公司退还培训费并立即停止侵犯其肖像权的行为。

庭审中,被告公司辩称,其在给小明拍照时小明是知情的,不存在侵犯原告肖像权的行为。在小明缴费之前,被告已通过文字和图片尽到告知义务,强调过确认培训之后代理费不予退还,小明也表示认可。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之后,告诉被告公司:肖像权事关公民的人格尊严和社会评价,未经肖像权人的许可使用其肖像,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日后的经营过程中要注重诚信经营、规范经营,保证培训课程的服务质量,提供符合宣传内容的课程。同时,承办法官也提醒小明:在网络上报名付费课程时应当注意谨慎识别,结合自身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课程。

最终,该案经承办法官的调解,原、被告均同意由被告退还原告课程培训费5200元,并由被告承担一半的诉讼费,被告当庭退还了原告上述培训费。

对于肖像权侵权部分,原告同意由被告删除发布在各网络平台的原告照片,不再要求被告赔偿相应的侵权损失。

来源:镇江日报、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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