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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丹阳市人民法院院长?我的诉讼费何时才能退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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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丹阳市人民法院院长?我的诉讼费何时才能退还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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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4 11: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本人因借贷一案起诉被告,后在法院诉前调解结案,但此前己交二次案件受理費,法官让我提供申请手续退回一次受理费,所需材料一个多月前又交书记员,后多次与其联系都是回答说退款材料早又交给财务科,至今也没退给我,也根本找不到管此事的人,问要到何时才能退回我交的受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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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2 11: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案件受理费金额实际应为988元,根据诉讼费缴纳相关规定,按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案件受理费可以减半收取494元(第一次缴费),案件审理中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应全额缴纳案件受理费,故通知你补齐缴纳494元。后鉴于您申请案件撤诉,根据诉讼费缴纳相关规定,案件撤诉后,诉讼费可以减半收取494元,另退还你494元。根据银行回执,您缴纳的受理费494.00元已退回至支付账户,请及时查收。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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