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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问题@公积金中心(住建局已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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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问题@公积金中心(住建局已回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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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5 10: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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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9 17: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网友,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回答如下:1、申请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的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2、依据镇公积金[2022]88号文的相关规定,“商转公贷款”的对象是办理过贴息业务并且最近一期贴息已到期的职工。所以您要先办理贴息业务满一年后,并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3、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条件:在镇江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商业贷款已放款,在领取所购房产权证后,商品房产权证日期在3年以内的,二手房产权证日期在1年以内的,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如您还有疑问,可来电或至公积金中心进行详细咨询。电话:0511—86905009;地址:丹阳市华阳路城市绿洲1幢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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