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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的生育险目前什么样的报销标准(医保局已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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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的生育险目前什么样的报销标准(医保局已回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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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4 08: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
本帖最后由 cline 于 2024-7-5 18:14 编辑

今天去医院产检,说产检都是自费,之后生育险报销,我记得之前是报销一千,那现在全部自费报销多少呢。还有生产费用的报销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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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5 09: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本帖最后由 丹阳市医保局 于 2024-8-6 15:42 编辑

网友,你好!参加了职工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的费用,需以自费方式结账。待产假结束后由单位凭产检自费发票、住院发票、出生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和社保卡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医保中心大厅申请报销。正常妊娠产检费生育保险报销1000元,生育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产检费可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直接按职工医保待遇报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保)基金按平产1000元(含产前检查费用)、剖宫产1200元(含产前检查费用)的标准支付。请携带社保卡复印件、出院小结、发票和费用清单等材料到乡镇审批局或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办理报销。详情可咨询待遇保障科0511-88033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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