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至常州高速公路金坛至武进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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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至常州高速公路金坛至武进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5〕655号
常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报送南京至常州高速公路金坛至武进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发改〔2025〕12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南京至常州高速公路金坛至武进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苏交计〔2025〕46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南京至常州高速公路金坛至武进段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完善苏南地区高速公路网布局,优化区域路网结构,加强苏锡常都市圈的联系,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南京至常州高速公路金坛至武进段工程。
二、本项目路线起自与扬乐高速公路交叉处,向东跨越新孟河,经武进区湟里镇,跨越滆湖后,下穿在建盐泰锡常宜铁路,上跨江宜高速公路,止于与沪常高速公路交叉处,全长约30公里。
三、同意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有关规定执行。
四、同意全线设置水北(枢纽)、湟里、前黄、前黄南(枢纽)共4处互通式立交。设置滆湖东服务区(含加油站)1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五、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98.2亿元,采用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模式投资建设。项目资本金为39.28亿元,占总投资的40%,由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常州市宁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承担。资本金以外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国内银行贷款、地方财政资金等方式筹措。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本项目债务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偿还。
五、项目法人为常州市宁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六、该项目建设工期为4年。
七、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级,已经常州市委政法委备案。在项目实施和运营期间,项目建设单位要会同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做好风险控制工作。对于可能存在的征地拆迁、噪音污染等风险因素,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八、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项目招标投标事项见附件。
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深化本项目与366省道跨越滆湖共走廊段布设方案比选,优化路线平、纵断面设计,合理控制工程规模和投资。进一步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做好土源、筑路材料调查,查明沿线软(弱)土等不良地质,优化特色路基处理方案,完善路桥分界高度分析,合理确定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等专业的设计方案。综合考虑桥梁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桥梁方案。优化互通区主线及匝道平纵设计,加强平交口渠化设计。按照绿色公路和品质工程建设要求,深化数字化设计、智慧化设施等内容,加强节约用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措施。结合相关设计方案的优化,注意做好控制投资和集约、节约用地工作。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7月1日
(项目代码:2311-320000-04-01-35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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