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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丹阳公安局督察大队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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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8 19: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举报司徒派出所承办司徒七庄村施甲庄村委会正旺磨具加工厂!警情编号J3211816626010680007的案件!报警时间是2026年1月5号!当时接警的是警号117132的民警出警!执法记录仪现场抓到大量瓶子上写甲醇其实是丙酮的液体!并且还在违法使用,老板也在执法记录仪前承认是丙酮!目前我多次到派出所要立案回执,并且问案子进展,该民警不愿意见我,也不给立案回执,也不告知案子进展!让我直接起诉老板!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
易制毒管理违规(无证购买/备案不全/流向不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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