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回复丹阳市人民法院
查看: 143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回复丹阳市人民法院 [复制链接]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5-10-21 09: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本帖最后由 渴望休息 于 2025-10-22 08:48 编辑

关于我家房屋被不法侵占5年一事,我们需要的是法院帮我主持正义收回房屋,而不是那一年2万多的租金加罚款(才给了2年不到),事实上,我的房屋被侵占加上新购房屋几年没有交付,我家人却无奈还在外面租房居住,一年租金也2万多花销(已经租了5年),对我们来说极其划不来!同时还面临以下几个问题困扰:1,被占房屋不正常损坏导致贬值;2,侵权人身患严重糖尿病,有使得房屋成为凶宅严重贬值风险;3、侵权人行为能力受限,存在擅自动火威胁到邻居甚至整栋居民楼安全的隐患;4,我家还面临新购房屋交付时办证契税高、甚至面临国家征收超面积房产税的风险。为此,我还是恳请法院考虑到侵权人每月有4500元左右的退休工资却又自理能力不足的实际情况,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妥善安置她去敬老院,腾退房屋,停止对我房屋的不法侵害,停止对成为受害者的我家的长期坑害。顺颂商祺!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1 反对反对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5-10-24 05:20 , Processed in 0.080575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柯本光学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