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四问恒大名都南区分类,继续点名普善社区
查看: 118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四问恒大名都南区分类,继续点名普善社区 [复制链接]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5-8-11 11: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扬州市
废话不多说,详见前三贴,最近一贴因为在某群说垃圾的事被物业踢了,有点上火,所以分别问了物业,社区及住建局,住建局给予了答复,事情比较多,但是一眼看出来找物业要的答复,小区管理、物业毫无作为的事情以后再说。
现在继续请问社区,住建局答复的也是根据社区要求推行垃圾分类,撤销单元楼下垃圾桶,那请告诉我们为什么要增加临时垃圾桶,不要再用之前的理由,前面帖子反驳过了。再就是既然是你@普善社区推行的,而且每个单元大堂贴的增设临时垃圾桶盖的是你普善社区的大红章,不要因为没拍照留存就耍赖,为什么推诿扯皮推给物业,物业明确说了,是社区要求的,他们管不了。
所以请社区上线明确答复该问题。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1 反对反对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5-8-13 17:55 , Processed in 0.096953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柯本光学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