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战略部署,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了《关于实施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相较于2024年,补贴范围更广,力度更大!
补贴对象为全市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在2024年明确的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谷物(粮食)干燥机等9类农机基础上,将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粮食色选机、磨粉机、油菜收获机、拖拉机运输机组、谷物(粮食)干燥机外置热源等8类农机纳入报废补贴范围。拖拉机运输机组指纳入牌证管理的手扶式、方向盘式拖拉机运输机组,包括当前已注销、已失效的牌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报废时可以不带电池。
2025年,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额由每台800 元提高到每台1200元,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报废补贴额测算在国家明确的测算基础上提高50%。水稻抛秧机参照4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简易型)进行报废。与此同时,继续实施2024年的加力政策:报废20马力以下拖拉机,单台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内的同种类机械,在基本政策报废补贴额基础上再提高50%。
友情提醒:本轮农机报废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赶快行动起来吧!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咨询曲阿街道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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