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职工养老保险有调整
查看: 12829|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焦点话题] 职工养老保险有调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4-10-20 16: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2025年起

职工养老保险增加病残津贴


164347p33e92k213u9e4na.jpeg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发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164347oh78mh8m685mjl74.jpeg

病残津贴月标准和支付期限根据参保人员申领病残津贴时的年龄、累计缴费年限等确定。病残津贴月标准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同步调整。


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按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继续就业并按国家规定缴费的,自恢复缴费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办法要求,申请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应持有待遇领取地或最后参保地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省级人社部门建立病残津贴领取人员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制度,经复查鉴定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自做出复查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病残津贴的,由人社部门责令退回,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3年末,全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60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42万人。按照相关部署,从2025年起,男职工、女干部、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将逐步延至63周岁、58周岁、55周岁。


内容来源|新华社、人社部网站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5 反对反对
     
推荐
发表于 2024-10-20 17: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网上强烈要求从2025开始
老人老办法
新人新办法
国家要有诚信精神
     
推荐
发表于 2024-10-21 04: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还要点脸吗?要求百姓诚信,自己尽干缺德事
     
推荐
发表于 2024-10-20 17: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唉,年龄增长了,
     
推荐
发表于 2024-10-20 22: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老渔翁 发表于 2024-10-20 17:08
网上强烈要求从2025开始
老人老办法
新人新办法

国家首先不要脸,谈何个人,上梁不正下梁歪!
     
6#
发表于 2024-10-22 09: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7#
发表于 2024-11-1 21: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政府不是合格的市场主体
     
8#
发表于 2024-11-2 11: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一个对人民,一个对上级,上上下下,活出丧。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4-11-25 11:19 , Processed in 0.060756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