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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民法院回复我提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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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 19: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法院立案庭收诉讼材料后不当场向当事人提供收件回执,法院的回复是:“将材料扫描上传办公系统,并由系统编制目录等后出具材枓回执,有一个过程,需要一定的等待时间。”,这种“先收材料,等扫描完后再给回执”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讼,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扫描录入是法院内部工作流程,不能作为不当场出具材料回执的理由,如果法院内部扫描过程中将材料丢失,没有回执,很难证明当事人己交过诉讼材料,没有出具日期的回执,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强烈要求丹阳市人民法院改进收案方式,收取当事人诉讼材料后依照法律规定,当场给当事人出具注明年月日的收件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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