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凡人观察] 维权纪实(第三期):镇江康复医院的“解决方案”——“你去告我吧”
查看: 583|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凡人观察] 维权纪实(第三期):镇江康复医院的“解决方案”——“你去告我吧”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5-10-13 14:1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凡人观察

本帖转自 镇江梦溪论坛:https://bbs.my0511.com/f152b-t8944194z-1
康复医院维权.JPG

维权纪实(第三期):镇江康复医院的“解决方案”——“你去告我吧”

经过国庆中秋假期,我整理思绪,还是决定写下这篇文章

前情提要:
在经历了漏诊脂肪瘤、无效手术、否认病理报告等一系列交锋后,在与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了第二次正式面谈。院方承诺,将于9月30日(周二)给我一个初步解决方案。

正文:

2025.9.30,下午5点28分。
当日在经历了整整一天的焦灼等待后,我终于接到了镇江康复医院医务科的电话。这通被承诺的、本应带来“初步方案”的电话,最终却为我的维权之路,指向了一条他们为我选定的、更艰难的道路。

院方给出了他们的“最终解决方案”,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三点:

彻底拒绝:明确表示不认可我基于实际损失核算出的赔偿方案。

不提供方案:拒绝给出任何他们认可的、具体的赔偿数额或方案。也就是说,他们只告诉我“不行”,但不告诉我“怎样才行”。

推向第三方:直接要求我,去联系“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调委)进行处理。

换句话说,医院单方面关闭了与我们直接协商解决的大门。他们的态度很明确:“我不同你谈了,有本事你去找第三方告我。”

这一刻,我清晰地感受到了一种“程序性傲慢”。他们深知,将患者推入第三方调解或诉讼程序,意味着时间、精力和金钱成本的急剧上升。这或许正是他们所期待的——通过提高我的维权门槛,来消耗我的意志,让我知难而退。

回顾整个历程,医院的策略路径清晰可见:

第一阶段:矢口否认。否认漏诊,声称是“判断差异”。

第二阶段:质疑科学。在我拿出病理报告后,质疑“穿刺病理不准确”。

第三阶段:拖延失信。承诺的答复日期,直到最后一刻才姗姗来迟。

第四阶段(现在):关门送客。拒绝沟通,将问题甩给第三方。

他们完美地演绎了如何将一个简单的“承认过错、赔偿损失”的诉求,扭曲成一场漫长的、不对等的消耗战。

我感谢院方终于撕下了最后一丝温情的面纱,做出了一个如此毫不掩饰的决定。

我接受这条“战场”的转移。我会整理所有证据链——从2023年的中医院报告,到2025年的病理报告,以及所有包括本次通话在内的录音记录——正式提交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我绝不会因此退缩。医院的此举,恰恰证明了他们在法律和事实面前的心虚。他们不敢在谈判桌上面对我清晰的逻辑和铁证,只能寄希望于冗长的程序。

我呼吁公正。希望上级部门能关注到此案中医院对待医疗纠纷的消极态度和“甩锅”行为。如果连有明确病理报告作为支撑的案例,患者都不得不走上艰难的调解之路,那普通患者的权益又如何能得到保障?

你们或许以为这是麻烦的结束,但对我而言,这恰恰是赋予我更强动力的开始。在医调委和法律的框架下,我们正好可以抛开所有话术与套路,用证据,讲规则,断是非。我也相信,在任何一个基于事实和法律的公正平台上,真理都站在证据确凿的一方。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2#
 楼主| 发表于 2025-10-13 14: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相关链接:

关于针对第一人民医院漏诊误诊的后续情况

https://bbs.my0511.com/f152b-t8935846z?highlight=

维权实录!康复医院面对铁证开始质疑“科学”本身【第二期】

https://bbs.my0511.com/f152b-t8936767z?highlight=

     
3#
发表于 2025-10-16 05: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支持!普通老百姓维权的确不易!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5-10-17 13:34 , Processed in 0.123321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柯本光学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