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最新通知,暂停办理!
查看: 94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新事件] 最新通知,暂停办理! [复制链接]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5-9-26 14:5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国庆、中秋”8天长假近在眼前

镇江部分办证、服务中心

假日安排最新通知来了!

一起来了解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50920egj72g16vb4dd9jv.png


关于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

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中心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5年10月1日(星期三)至10月8日(星期三)放假,共8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中心窗口暂停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29公积金热线正常提供咨询服务。

因中心容灾机房搬迁,9月30日(星期二)18时至10月3日(星期五)24时,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苏服办”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将暂停所有公积金业务办理和查询。10月4日(星期六)0时起恢复线上渠道信息查询和业务申请服务。

请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提前做好时间安排,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25日



镇江市公证处



镇江公证处

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镇江公证处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调休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

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150920c8e76v79m4vzg56h.png

放假期间,镇江公证处将每天在公证处总部安排公证人员值班,照常为市民提供公证咨询预约服务。市民可通过镇江公证处微信公众号“网上申办-自助办证”小程序进行业务申请,公证人员将在节后及时处理出证。


值班信息:

值班地址:镇江市高新区小龙山路万科蓝山花园第146幢四楼(南山西入口对面万科蓝山旁)

值班时间:9:00-11:30,14:00-17:30

咨询电话:0511-85022388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

放假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星期三)至10月8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我中心办事服务大厅将暂停办理所有不动产登记交易线下业务。如有办事需求,可通过线上平台自助办理:登录镇江市“线上苏小登”(网址https://sxd.zjbdcdjjy.cn),通过“支付宝”或“苏服办”扫码登录,点击“我要申请”进行自助申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自助查询。

另,9月27日(星期六)我中心“周六我在岗”服务暂停一次。

请广大办事企业和群众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

特此通知。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9月25日



镇江市车管所




车管所2025年中秋国庆假期放假安排


2025年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镇江车管所放假通知如下:

9月2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正常上班

工作时间:9:00~17:00。

10月1日(周三)至10月6日(周一)放假。

10月7日(周二)、10月8日(周三)窗口正常对外服务。

【法院查封、解封,三年无事故证明、档案查询、满分审验现场教育业务除外】

【考试业务根据预约进行考试】

【放假期间网办业务均正常申请】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6:30。

10月9日(周四)起正常上班,所有业务正常受理。

工作时间:9:00~17:00。

镇江交警车驾管便民服务点(芳满庭)

9月2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正常上班。

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00

2025年10月1日(星期三)至10月8日(星期三),共8天。

10月9日(周四)起正常上班。

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00。


此外,国庆期间

江苏社保业务经办时间出炉

具体如下


150919r0h6j0836693gl67.png


关于2025年国庆期间

有关社会保险经办期的公告


根据国家2025年国庆假日安排,为保证各地业务有序开展,经研究,现将2025年国庆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期明确如下:

一、10月1日至10月8日国庆假日期间业务暂停受理。

二、将10月9日调整为申报期,网上服务、柜面业务正常开展;10月10日至11日为结算期,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月9日至10日为结算期。


转发!周知!


来源: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江交警、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镇江市公证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5-9-27 13:20 , Processed in 0.058599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柯本光学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