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美沙芬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抑制延髓的咳嗽中枢而发挥作用。镇咳作用显著,与相同剂量的可待因大体相同或稍强,但无止痛作用。
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4年第54号),自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包括盐、单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知识点1: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依据人体对精神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将其分为一类和二类。
知识点2:特殊药品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制度实施严格管控的药品类别,主要包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四类。
销售限量规定:含右美沙芬复方制剂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含二类精神药品),目前未列为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但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和含精神药品复方制剂购销管理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2】51号)精神,零售药店对含麻精药品复方制剂(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零售药店如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目前含右美沙芬常用复方制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