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事关“好房子”支持旧房自主更新
查看: 1239|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城市建设] 事关“好房子”支持旧房自主更新 [复制链接]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5-8-30 14:5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事关“好房子”,中央重大部署!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专家:老房子变新房子带来居住品质提升以及整个房产价值的提升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推荐
发表于 2025-8-30 15: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不可能的,老人住的好好的,叫他们往哪里搬,80岁了,房子再好,没命住了。
     
推荐
 楼主| 发表于 2025-8-30 14:5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这能行?一个单元12户你同意他不同意的
     
4#
发表于 2025-8-30 15: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那老旧小区安装电梯同意不?
     
5#
发表于 2025-8-30 17: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小妖的金鱼姬 发表于 2025-08-30 15:58
那老旧小区安装电梯同意不?

丹阳房子装电梯?你以为是上海?老小区5一6楼还有几户原居民?出租也就5一6百一月,大多了是挣3一4千一月收入的人租,谁出钱装?
     
6#
发表于 2025-8-30 19: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凡是砖家提出来的,都不是什么好事。
     
7#
发表于 2025-8-31 06: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都不买房子了,确实应该放开自建,刺激消费,现在建一个房子+装修几十万要的
     
8#
发表于 2025-8-31 07: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重建到底谁出钱,出多少钱。100w买的房子住个20-30年,然后在重建在花个100W或者50-60w重建。那么意义在哪里
     
9#
发表于 2025-8-31 08: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本帖最后由 在家看看 于 2025-8-31 09:20 编辑

要十几年才看出政绩的来拆建房子,谁会干?去南门大街看看,西边一堆破烂,十几年了还在,爱家桥头西边,一堆破烂,十几年后还会在。
     
10#
发表于 2025-8-31 10: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本帖最后由 fabricio 于 2025-8-31 10:50 编辑

不针对楼主,就事论事。
就现在这个暴跌行情,上海楼市一取消限购,全面放开,苏州和昆山立马暴跌58%,还能指望原拆原建?
原拆原建那是北上广深,大陆唯4一线城市的事儿,关我们丹阳五线破败小县城什么事儿呢?
丹阳还有好几十栋高层住宅没交房,老丹阳人谁家没几套房?这么多空房子能住几百万人。
丹阳一共才多少人?丹阳常住人口还能继续微涨吗?
以前是海军航空兵的吕城机场导致市中心限高,锦豪国际酒店只有108米,金鹰直接烂尾改地面停车场,现在是省里限高,丹阳已经不能批80米以上住宅楼项目,以前的房子是2.9米层高,现在是3米层高,也就只能建26层了。

77639da7-c6b3-4782-b8e1-5e9fb5deda2d.png (466.82 KB, 下载次数: 0)

77639da7-c6b3-4782-b8e1-5e9fb5deda2d.png

     
11#
发表于 2025-8-31 11: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政策是自己花钱拆,自己花钱重建,建筑成本价格在2000一平米左右,住老小区的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掏这个钱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5-9-3 20:27 , Processed in 0.134332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柯本光学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