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游出租车苏LDA3920、苏LDA8929、苏LS153T
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我市爱心送考志愿服务队共接送考生86人次,其中出租车爱心车队队员雷思军、石三法、陈洪炳全程定点护送三名行动不便的考生奔赴考场。为确保考生无忧赴考,他们提前两天便启动筹备工作:对车辆进行保养,驾车勘察路线,贴心备齐防暑降温用品,把周全的准备融入到了每一个细微之处,圆满完成送考服务任务。
作为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志愿服务品牌,爱心送考已连续举办23年,累计服务考生6500多人次,始终以无私的奉献为学子们的赶考之路保驾护航,用温暖与责任助力梦想起航。
二、巡游出租车苏LDA0385
2025年4月30日下午16时35分,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值班人员接到丹阳中专一名学生的求助电话,该学生下午放学后乘坐出租车前往丹阳城际站北广场,不慎将手机遗落在车内。由于已购买返乡火车票,时间紧迫,他焦急万分,迫切希望找回手机。此时,值班人员也接到苏LDA0385驾驶员毛迎霞的电话,她发现乘客的手机遗落在车后座,因手机已锁屏无法和乘客取得联系,在得知乘客的具体位置后,立刻将手机送还给乘客。乘客非常感动,致电交通执法部门表示感谢。
三、巡游出租车苏LDA8929
2025年5月1日中午,苏LDA8929出租车驾驶员陈洪炳在丹阳牛郎织女公交站附近搭载一名乘客至司徒镇某小区后,返回家中准备午休。整理车厢卫生时,他发现后座遗留一件外套,内装有1000余元现金。陈师傅立即驱车返回司徒镇小区寻找到失主。失主见到失而复得的现金后激动不已,连声道谢,并于当日主动联系交通执法部门,对陈师傅拾金不昧的善举表示由衷感谢。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出行满意度,2025年二季度,丹阳市交通执法部门持续加大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违规收费、拒载、中途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季度,通过路面执法检查、群众投诉举报,丹阳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相关违法违规案件16起,其中涉及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案件2起,中途甩客案件2起、拒载案件3起、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案件2起、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案件1起、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的案件2起,涉及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派单案件4起。
一、苏L**77L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邵某某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
2025年4月23日,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接到投诉举报,苏L**77L出租车驾驶员邵某某在丹阳城际站北广场前往全季酒店(丹阳火车站店)的营运过程中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打表收费。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查证后,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对邵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二、苏L**19X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刘某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
2025年5月29日,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接到投诉举报,苏L**19X出租车驾驶员刘某在丹阳站南广场至华都锦城的营运过程中提前打表收费。经调查,驾驶员刘某在出租车通道排队等候时存在提前打表的行为。交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对刘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三、苏L**3807网约车驾驶员陈某途中甩客
2025年5月16日,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接到投诉,反映苏L**3807网约车驾驶员陈某在营运中多次玩手机,乘客提醒后被其要求中途下车。经调查,陈某行驶至丹阳八佰伴红绿灯处时,乘客提醒其绿灯已亮需尽快通行,陈某态度恶劣,要求乘客下车,并提前在平台点击 “到达目的地” 按钮完成订单。市交通执法部门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对陈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四、苏L**15G网约车驾驶员王某某拒载
2025年6月19日,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接到投诉,举报苏L**15G网约车驾驶员存在拒载行为。经查,该网约车驾驶员王某某接单后到达约定地点,要求乘客线下支付车费,乘客拒绝后,驾驶员直接取消订单,此行为已构成拒载。市交通执法部门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对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五、苏L**58Y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吴某某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
2025年4月1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反映苏L**58Y出租车驾驶员吴某某在丹阳城际站南广场出租车通道营运时,存在未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的行为。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查证后,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该驾驶员承诺改正并取得了乘客谅解,符合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据此,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时要求该驾驶员在后续营运中严格规范服务用语,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六、滴*出行、鞍*出行、首*约车、北*阳光等4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派单
今年以来,我市交通执法部门持续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监管力度,依法对滴*出行、鞍*出行、首*约车、北*阳光等4家平台公司违规向未取得丹阳市道路运输资格证的网约车派单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作出行政处罚。同时督促各网约车平台严格落实合规运营要求,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
请全市出租车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驾驶员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营运车辆日常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持续提升出租车行业整体服务管理水平。
出租车是体现城市文明的流动名片。请所有驾驶员以正面典型为标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自觉规范经营,提升服务质量,塑造行业新形象,让每一辆出租车都成为描绘城市靓丽风景线的彩笔,让每一位驾驶员都成为展现城市美好形象的名片,进一步增强乘客对出租车行业的满意度和认同度。
当您乘坐巡游出租车时,遇到拒载、议价、故意绕道等情况;当您乘坐网约车时,遇到无证驾驶员、巡游揽客等情况,请保存车辆违法违规线索,并及时拨打0511-86580333进行投诉举报。丹阳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及时受理各类投诉,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出租车违法经营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坚决做到投诉必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