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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全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开始申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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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全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开始申报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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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6 14:3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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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网络安全研究、网络安全产品生产、网络安全技术应用、网络安全服务等方面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才,或在我市从事网络安全技术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

(二)在本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政策


(一)2025年度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8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

(二)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精神,民企人才评定专业技术资格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具备条件的均可自愿申报。对于毕业后在民企工作,目前尚无助理级资格(或已有助理资格,但资格年限不够正常晋升的),但其所需学历和资历条件达到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求,经单位推荐为民企优秀员工的,可直接报评中级资格。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四)落实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五)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六)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至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至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七)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三、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可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13日—10月20日(逾期不得补报)。网报审核通过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报送纸质材料到镇江市委网信办。上述相关政策文件可进入“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index.shtml),具体资格条件、申报指南、政策文件、表格下载等可查询“职称服务”、“政策文件及资料”等栏目。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发表论文或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主管部门审查。各市(区)委网信办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审核通过并提交评委会评审人员的基本信息须在评委会办事机构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纸质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17:00

材料报送地址为:镇江市行政中心1号楼1540办公室

联系人:丁淑芬

咨询电话:0511-83361119


附件1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pdf

附件2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pdf

附件3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pdf

附件4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pdf

附件5申报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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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处
审核:缪凌晨

复审:赵   飞

审签:王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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