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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头着地,幸“盔”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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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事件] 发生事故头着地,幸“盔”有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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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4-11-21 08:4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在日常出行中

时常看到部分电动自行车骑行者

为求方便省事

漠视交通信号灯

看见红灯不减速停车

反而直接闯红灯




近日

在丹北镇新桥某乡村路口

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

闯红灯通过路口

与吴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

造成陈某受伤

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中

陈某因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

头部仅轻微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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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交警部门认定

陈某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

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

故陈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的发生

绝大部分并非偶然

都源于交通参与者对交通法律法规的漠视


无视交通信号灯的危害


01
破坏交通规则

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02
发生事故几率高

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抢黄灯和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03
导致交通无序

随意抢黄灯和闯红灯,既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也极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



丹阳交警提醒


驾驶人通过农村路口

请减速慢行

遵守交规 不闯红灯

END

来源:丹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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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发表于 2024-11-21 15: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汽车烧高香,但凡这骑车的受伤严重,都是次责,跑不了
     
2#
发表于 2024-11-21 09: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像这种闯红灯被撞负全责的必须要大力宣传!
     
3#
发表于 2024-11-21 11: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我一个骑电动车的都最恨闯红灯!最恨骑机动车道!最恨不带头盔!最恨超速行驶!……,遵守交规,安全你我!
     
4#
发表于 2024-11-21 14: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这个时候就念戴头盔的好了,不然一天到晚在网上喷交警
     
6#
发表于 2024-11-21 15: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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