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行路口需谨慎,减速慢行多观察!” “小小的头盔,有大大的作用!” ...... 交警叔叔多次提醒
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近日,在界牌镇某路口,姚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曹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在此次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姚某佩戴了安全头盔,只是轻微擦伤,幸运逃过一劫。 (△现场事故视频 ) 经调查,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叉路口时,姚某存在未慢行、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行为;曹某存在行经路口未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后通行的行为。 1.有让行标志的路口,需由设置让行标志的一方让行。 白色车让棕色车先行▼
2.在无交通信号控制的十字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棕色车让白色车先行▼
3.在无交通信号控制的十字路口,右转或左转的车辆需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
棕色车让白色车先行▼
4.在无交通信号控制的十字路口,右转的车辆需让左转的车辆优先通行。棕色车让白色车先行▼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当意外发生时,头盔可以缓冲大部分撞击能量,以减轻事故对头部的伤害。
丹阳交警提醒
车辆在通过路口时 一定要减速慢行 一停二看三通过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 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END 来源:丹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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