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 家居 手机版
[负面人物榜] 刷单被骗追损又被骗 为弥补损失竟骗他人
查看: 22353|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负面人物榜] 刷单被骗追损又被骗 为弥补损失竟骗他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4-4-16 14: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负面人物榜

参与刷单被骗后,想追回钱财的男子龚某竟找“黑客”帮忙,搭进了钱却不见结果的龚某再度被骗。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龚某竟当起了“黑客”的帮凶再骗他人,最终付出代价。

2021年11月,一心挣钱的龚某参与了刷单,结果被骗2万余元。报警后,急于追回损失的龚某在某短视频手机应用程序上搜索相关关键词,结识了一名所谓的“网络黑客”王某,并向其打款2000元作“追损”的技术费。

一个月后龚某见毫无进展便联系王某,对方一开始还找各种借口推脱,后得知龚某无能力再给付更多费用后,便提出另有一名刷单被骗的秦女士意欲追款,如果龚某能够配合稳住她,即有资金继续投入追款。尽管此时的龚某已经开始怀疑王某所谓的“黑客技术”并不可信,但想到自己一分钱没追回还又搭进去2000元,于是便琢磨与王某合作或可从秦女士处弥补些损失。

龚某将自己微信、支付宝的账号及密码提供给了王某使用,并在他的授意下与秦女士聊天、发送“感谢追款成功,解救受害者”的聊天截图。在两人的轮番攻势下,急于追回20余万元被骗款的秦女士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代码费”“流水费”“网络盒子”等费用。2022年2月下旬,“一再转钱却没收到钱款”的秦女士意识到自己被骗,遂报警。

2022年3月上旬,龚某被警方抓获。2023年3月,案件移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期间,龚某伙同王某(在逃)谎称可以通过黑客技术帮助被害人秦女士追回网络诈骗的欠款,巧立名目共骗取其4.7万余元。2023年8月14日,丹阳市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龚某提起公诉。

全文可浏览:https://www.jsw.com.cn/2024/0412/1843387.shtml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2 反对反对
     
推荐
发表于 2024-4-16 14: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法院还赚了
     
2#
 楼主| 发表于 2024-4-16 14: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近日,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龚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4#
发表于 2024-4-16 17: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这种人被骗不值得同情,想赚钱不知道找一份正经的工作,或者自己做点小生意,就想着玩玩手机玩玩电脑躺着挣钱啊,没那脑子就安安心心找个厂上班去吧,别整天想着天上掉馅饼,世界上就没有付出钱赚钱多的合法的来源
     
5#
发表于 2024-4-16 23: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还好及时止损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4-9-20 07:38 , Processed in 0.097364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