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冰城电材有限公司长期存在夜间扰民问题,几百户居民夜不能寐

查看数: 4836 | 评论数: 21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026-5-22 09:43

正文摘要:

江苏冰城电材有限公司(厂内部分厂房出租给丹阳金达塑料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存在夜间扰民问题,居民集体多次举报均未解决问题!一个工厂,让几百户居民夜不能寐,如此恶劣却迟迟得不到解决。打工人辛辛苦苦,白天上班 ...

回复

干杯吧朋友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5-22 09:46
这类事还是得看环保部门夜间有没有实测数据,先取证再往上反映比较稳
嘟嘟妈咪玩具零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5-23 16:54
淳子 发表于 2026-5-23 14:14
无端猜测,说有毒有害得提供证据,人家只要提供监测报告,表明达标即可。
买房不考虑地段?周边配套?

就是不能提供呀
易9893来自: 中国 发表于 2026-5-23 16:50
淳子 发表于 2026-5-23 14:14
无端猜测,说有毒有害得提供证据,人家只要提供监测报告,表明达标即可。
买房不考虑地段?周边配套?

扰民也是无端猜测?看来刁民还是太多了。政府规划居民区都不考虑地段,弄在这么大的噪音源边上。
淳子来自: 江苏省常州市 发表于 2026-5-23 14:14
无端猜测,说有毒有害得提供证据,人家只要提供监测报告,表明达标即可。
买房不考虑地段?周边配套?
快乐一代来自: 北京市 发表于 2026-5-23 13:38
这个事情马上就解决了!最多一个礼拜左右,告诉乡亲们,不要难过。
Von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5-23 08:01
找环保局要他们的环境影响评价,不给就找律师给他们上一课。
嘟嘟妈咪玩具零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5-23 00:24
旁边就是小学,幼儿园,希望政府能引起重视,对孩子的身体健康已经造成伤害
追梦人1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5-23 00:22
主要厂周边就是学校,间隔几十米,能保证学生不受影响吗?
lj5518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发表于 2026-5-22 19:37
佩怡 发表于 2026-05-22 19:26
好像是先有这个厂再有的小区吧?买的时候没注意?

这个厂是22年注册的房子是21年卖的
LU鮮森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发表于 2026-5-22 19:31
佩怡 发表于 2026-5-22 19:26
好像是先有这个厂再有的小区吧?买的时候没注意?

冰城其实还好的,晚上9点以后基本上停了。但他出租出去的厂房是后来的,24小时生产,夜间扰民的是租冰城厂房的厂子。
佩怡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发表于 2026-5-22 19:26
好像是先有这个厂再有的小区吧?买的时候没注意?
梓木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发表于 2026-5-22 16:23
{:em53:}
60万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5-22 11:15
这么好的地段,人家也巴望着政府给钱让搬呢
快乐一代来自: 北京市 发表于 2026-5-22 10:35
第一个大亚公司是气味影响附近居民,这个第二个大亚公司是声音影响附近居民,
快乐一代来自: 北京市 发表于 2026-5-22 10:33
看样子!第二个大亚公司登场了
老宁guo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5-22 10:18
政府规划居住区,确保证不了空气和噪音对老百姓的危害,南边的厂和东边的厂,南风和东风化工味损害两个小区的居民,举头三尺有神明。
快乐一代来自: 北京市 发表于 2026-5-22 10:13
要是我一人就能敌千军万马了
快乐一代来自: 北京市 发表于 2026-5-22 10:11
国家有明确规定!声音过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是要被严惩处理的
快乐一代来自: 北京市 发表于 2026-5-22 10:09
你们这些这么多业主连名举报都搞不定这家公司是不是骗我的?
删帖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5-22 09:52
多次举报没解决,监管是不是该动真格了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6-5-24 07:10 , Processed in 0.092685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