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一火锅店吃出烟头,商家还态度恶劣!

查看数: 6852 | 评论数: 21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026-1-30 16:46

正文摘要:

网友表示:今日中午,在金鹰熊猫转转火锅,锅底吃出烟头。出现问题商家第一是说店里没人抽这个烟,第二就是觉得顾客想要钱

回复

丹阳人91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1-30 18:20
省钱了,本来还打算去的
syj3238来自: 江苏省 发表于 2026-1-30 17:31
ybyjly12587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1-30 17:12
哇!真有个烟头!
A_一梦三四年。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1-31 13:44
天然大喵喵 发表于 2026-01-31 13:05
不可能吧, 这种小锅, 真有烟头, 端上来就能发现了吧

上来就发现我们还会吃吗?谁想吃到这么恶心的东西啊
木棉花的夏天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发表于 2026-1-31 13:34
真恶心
天然大喵喵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发表于 2026-1-31 13:05
不可能吧, 这种小锅, 真有烟头, 端上来就能发现了吧
A_一梦三四年。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1-31 10:09
划浪头 发表于 2026-01-31 10:01
“谁主张谁举证”是中国民事诉讼的基本举证规则,你应该保留他说话时候的录音,立刻让他们拿出证剧不然就直接反证他们诬陷你。

打算去起诉了,JC也让我继续投诉
tmjs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发表于 2026-1-31 10:07
有点恶心
划浪头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1-31 10:01
A_一梦三四年。 发表于 2026-1-31 09:36
赔偿都没提,我们只想证明自己清白,现在店家诬陷我们自己丢进去的

“谁主张谁举证”是中国民事诉讼的基本举证规则,你应该保留他说话时候的录音,立刻让他们拿出证剧不然就直接反证他们诬陷你。
老韭菜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发表于 2026-1-31 09:55
大家记住啊:熊猫转转火锅店!
A_一梦三四年。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1-31 09:36
划浪头 发表于 2026-01-31 09:21
抖音查下,怎么处理,想硬钢的话最多就是拿1000

赔偿都没提,我们只想证明自己清白,现在店家诬陷我们自己丢进去的
丘山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1-31 09:26
划浪头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1-31 09:21
抖音查下,怎么处理,想硬钢的话最多就是拿1000
盛夏的天空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1-31 09:06
该用户已升仙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发表于 2026-1-31 08:38
米米洛来自: 江苏省 发表于 2026-1-31 08:38
没人抽这个烟,有没有可能是回收锅底之前别人丢的
60万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1-31 07:55
huangqq163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1-31 07:54
huangqq163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1-31 07:54
A_一梦三四年。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 发表于 2026-1-30 23:31
汪春兰 发表于 2026-01-30 22:18
为什么直接举报工商局

举报到12315了呢,在等结果。同时在等商家查监控的结果,就是40分钟的监控查了4个小时倒打一耙,说我们自己丢的烟头呢
汪春兰来自: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 发表于 2026-1-30 22:18
为什么直接举报工商局
投诉处理|手机版|帮助中心|法律顾问(丁律师13706106116)|

客服:0511-86588000 广告部:0511-86580666 15605290000 微信:dyhuajun QQ:6078942 技术:18006100669

丹阳翼网 ( 苏ICP备05003134号 经营性ICP证:苏B2-20140213号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172号

GMT+8, 2026-1-31 15:30 , Processed in 0.196948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系统支持: Discuz! X3.2

柯本光学

互联网电子公告专项批文号:苏通【2009】312号

版权所有: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