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对484户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见附件)予以注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511-86950060)。
逾期无异议的,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注销,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将停止使用。
附: 食品经营许可证拟注销名单(2026年第二期)
来源:丹阳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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