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发布
关于作废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
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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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出租汽车驾驶员,各相关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
根据我市检察机关提供的截止2025年10月22日我市已获刑不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人员的线索清单,经核实共有15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他们涉及的罪名包括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猥亵儿童罪。
根据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二)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我局已依法对上述15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予以撤销,被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再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特此公告。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4日
来源: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a361121672 发表于 2026-5-6 08:30 建议直接取消出租车。全部改为网约车。让网约车司机进行系统的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一人一证。持证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