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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实名曝光!丹阳1人,被终生禁驾! [打印本页]

作者: Cathy1    时间: 2026-4-18 10:55
标题: 实名曝光!丹阳1人,被终生禁驾!

为全力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保畅通,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江苏交警持续深化 “五大曝光” 行动,强化对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开曝光,切实发挥警示教育、震慑引导作用,提醒每一位驾驶人敬畏法律、严守规则。据统计,2026年3月,全省共有34人因严重交通违法被终生禁驾。现将相关名单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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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曝光的这份名单中,有14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被终生禁驾,有19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被终生禁驾,另有1人因同时存在以上两种情形被终生禁驾。

普法

哪些原因会被终生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人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人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特别警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同样将被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请务必谨慎!

酒驾醉驾、肇事逃逸是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害人害己。发生交通事故后,请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警,切勿心存侥幸、肇事逃逸。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最大的尊重。


来源:江苏交警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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