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支持各地开展汽车购新促消费活动的通知》要求,持续释放汽车消费需求,激发大宗消费活力,镇江市将开展2026年汽车购新促消费活动。
一、活动时间和对象
自3月21日起(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本次补贴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二、补贴标准
活动期间,凡在镇江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家用乘用新车(营运车辆及公牌不参加),根据车辆类型和价格分档给予补贴。汽车购新促消费活动可与企业补贴活动叠加,不与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及其它省级补贴重复享受。
三、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为在镇江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处购买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对购车消费者户籍及是否在镇江市上牌不作限制。活动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补贴。
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购新能源乘用车需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四、补贴申报流程
1.在线申报
2026年4月17日补贴申请通道正式开放。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取得购车发票(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开具)并完成车辆上牌后,下载并登录云闪付APP,在首页点击“汽车补贴”按钮,进入“2026年镇江市汽车购新促消费活动”申报页面,按照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
由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补贴申请人。材料审核不通过的,活动期间可修改后继续提交,每人可修改2次,单次修改周期不超过5天,最终提交时间以最后一次提交时间为准。若5天内未修改并重新提交,该申请直接过期失效。申请人需审慎关注云闪付APP内材料审核状态,如因申请人原因导致申请失败,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结果公示
为加快补贴资金兑付效率,若申请人同时符合多项补贴申请条件、存在重复申报情况,将按照初次申报时间先后顺序核减相关补贴。如申请人先领取本次购新补贴,再申报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的,则核减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如申请人先申请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的,再申报本次购新补贴的,则核减本次购新补贴。参与本次活动申报视为接受以上条件。查重结束后补贴申请人名单在“镇江商务”微信公众号、镇江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和云闪付APP活动界面统一公示。
4.发放补贴
经审核、查重、去重、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序发放补贴。补贴将发放至购车人本人提供银行卡账户。
五、重要提示
1.申请人与所有申报证件、材料、账号持有人为同一自然人。
2.提供绑定卡号若因消费者后期更换卡号导致最终发放失败,无法享受补贴,由消费者本人承担。
3.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若申请人为占用补贴额度而提交无效材料,一经核实,将直接作出审核不通过处理,且不提供修改机会。其所占用的额度将自动退回资金池。
4.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有义务让在本店购车的消费者充分享有知情权,应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活动的适用情况,准确指导消费者进行申领,做好申领补贴的相关服务,但不建议由汽车销售企业服务人员全权代办。对因汽车销售企业原因导致申领失败的责任由汽车销售企业负责解释。对误导欺骗消费者或恶意串通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建议列入诚信黑名单。
5.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执行方有权对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并在合理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汽车经销企业及消费者参与本次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有关规则。
客服电话 95534或0511-85222256、85035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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