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春季血防灭螺公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2026年丹阳市春季查灭螺工作已全面启动。近期,我市各镇(区、街道)将对辖区内部分江滩、河道及灌渠组织开展药物灭螺工作。灭螺药物对鱼虾等水产具有一定毒性,为确保灭螺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灭螺药物:
氯硝柳胺制剂
二、灭螺时间:
2026年3月31日至5月20日
三、灭螺环境
1.江滩:后巷飞达江滩、新桥滨江江滩、界牌界东江滩。
2.河道:丹北镇九曲河枢纽、采石河;吕城镇东西战备河、永丰河;访仙镇丰收河、战备河;珥陵镇三陵河、战备河、朝阳河、北沟河、煤炭河;皇塘镇皇塘河;延陵镇胜利河;云阳街道红塘河;曲阿街道练湖中心河、老九曲河、庆丰河、农宴河;肖梁河、越渎河、简渎河、新老鹤溪河等。
3.灌渠:陵口镇大运河、肖梁河、越渎河沿途灌渠;吕城镇大王庙、花家灌渠;导墅镇谭庄北站;珥陵镇黄埝灌渠、江口塘、东瓦窑湾灌渠;皇塘镇丁桥灌渠;曲阿街道东顶、三城、胜利、联观、戴家涵、新丰等灌渠;云阳街道老庙、天元、后徐家等灌渠。
四、注意事项
请水产养殖户关注当地灭螺时间及时调节用水,在灭螺期间和灭螺后20天内(特殊环境25天内)不得从上述河道、沟渠取水用于鱼、虾等水产养殖,以防水产死亡。雨天务必做好查漏堵渗,防范药物随雨水进入鱼塘。
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
附件:2026年丹阳市各乡镇(区、街道)春季查灭螺时间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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