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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厅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江苏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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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厅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江苏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5年3月后出生);
4.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大专;
5.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 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型匀称,体态良好,无纹身;
7. 具备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
1.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 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 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 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具有回避关系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江苏省公安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工作地点位于江苏省南京市。
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江苏省公安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试用期6个月。聘用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工作岗位或地点,应当服从安排。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12:00,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hr.gat.jiangsu.gov.cn/zpglxt/interface/fj/handle/qt_show.do),报名信息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个人中心进行查询(http://hr.gat.jiangsu.gov.cn/zpglxt/interface/user/userCenter)。报名咨询电话:025-83525119、83525145,报名监督电话:025-8352414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同步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退役证或退役军人优待证(限退役军人)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邮箱JSLKZD@163.com。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发送或发送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报名失败。
省公安厅组织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将通过短信通知,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根据各项目评分标准进行赋分(评分标准附后),三个项目得分的平均数为体能测试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同时,每个项目设置合格线,任何一项不合格,即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而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后需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的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并携带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3. 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或退役军人优待证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
(四)心理素质测评
资格复审后,组织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作个性化评价参考。
(五)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答题情况现场评分,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体能测试占40%、面试占60%),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政审)按《江苏省公安厅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统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可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一般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需提供大专以上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学籍状态为毕业,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此次招聘由江苏省公安厅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网站报名状态补充信息、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026年江苏省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优秀人才选聘公告
为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加强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优化干部人才队伍来源结构,现就2026年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人才选聘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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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江苏省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优秀人才选聘公告
为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加强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优化干部人才队伍来源结构,现就2026年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人才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双一流”建设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2026年榜单)国(境)外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大学本科生为25周岁以下(2000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28周岁以下(1997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人才选聘岗位条件简介表》(附件1)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为大类的岗位,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查核。
5.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6年毕业,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构成需要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电脑登录报名网站(http://36.150.254.59:34151/#/index)进入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附件3)以及承诺书(附件4),每位应聘人员只可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上传时间:
2026年1月8日09:00—4月15日16:00。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发布公告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于4月17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综合考核测评
综合考核测评分笔试、面试、适岗能力评价三部分,均按照百分制计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45%、适岗能力评价成绩占1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综合考核测评总成绩。
(1)笔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的,按笔试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5:1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行适岗能力评价。
(3)适岗能力评价。适岗能力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信息,对面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打分。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相关名单通过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发布。
4.确定拟聘人选
按照与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以综合考核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综合考核测评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5.体检和考察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聘人选体检,并参照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6.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规定实习两个月,实习期满考核鉴定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时,以综合考核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数一般不超过该岗位面试人数的20%。
四、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纳入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标准执行。有关人才、租房等补贴政策按规定执行。
2.选聘人员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选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3.加强选聘人员跟踪管理,在教育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纳入区级优秀青年干部库重点培养。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0511-83175019。
六、其他
本公告由中国共产党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中国共产党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人事科(镇江市金港大道98号)。
咨询电话:0511-83378271。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2026年招聘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首批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和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学校由百年名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南京师范大学与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2020年9月整体搬迁至丹阳,现拥有完备的校园基础设施和优越的教学科研条件,是一所集智慧、生态、人文、低碳于一体的现代化开放型校园。学校现有在校生10800余人。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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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2026年招聘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首批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和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学校由百年名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南京师范大学与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2020年9月整体搬迁至丹阳,现拥有完备的校园基础设施和优越的教学科研条件,是一所集智慧、生态、人文、低碳于一体的现代化开放型校园。学校现有在校生10800余人。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辅导员工作。
(二)为人正直,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四)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应聘者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专业范围不限。具备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或哲学类相关专业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予以录用。
(六)应聘者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025年1月1日之后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须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过兼职辅导员或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1年及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2025年1月1日之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须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或高校党群部门工作经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招聘人数及其他要求
招聘人数为6名,限男性,入职后前三年需入住学生公寓。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16:00。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4月25日(周六)上午,具体以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zzrsc.nnudy.edu.cn/c232/index.html)公告为准。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主页“诚聘英才”栏目“招聘网”提交应聘材料(http://zp.nnudy.edu.cn)。
1. 填报“基本信息” “工作经历” “学习经历”及“获奖信息”等。
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高中以后各阶段(大专、本科、硕士等)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经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暂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学校盖章的在读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需提供);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等)出具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入党志愿书扫描件;
(3)2025年1月1日之后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需提供兼职辅导员或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须由校研究生院(研工部)、校团委出具证明,明确任职职务、任职起止时间等;院级: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班委、团支委、学生党支部支委及以上,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明确任职职务、任职起止时间等】;
(4)2025年1月1日之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须提供高校专职辅导员或党群部门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明确具体岗位、任职起止时间等;
(5)各类专业技术考试证书及荣誉证书;
(6)其他可以证明个人专业水平及能力的材料。
3. 所有证明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并打包,在附件中以压缩包形式上传(文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如“辅导员张三”),原件将在笔试当日进行核验。
(三)注意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2.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者,须在报名系统“基本信息”项中“备注”一栏如实填写。
3. 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并提供证明材料,应填尽填,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学院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处与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名单。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为:笔试及面试。
1. 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内容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三)资格审查通过名单,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告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考察与录用
(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首轮考察人员。考察包括实习考察、体检和政审三个环节。
(二)实习考察。首轮实习考察期为5月6日至5月31日。学院安排实岗进行实习考察,并视实习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政审。根据学院有关要求进行。
(五)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七)本次录取采用递补机制。即实习考察、体检、政审过程中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待遇
(一)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省市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用人员社会保险、公积金、企业年金等按照丹阳市和学院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六、政策咨询
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
联 系 人:宋老师
咨询电话:0511-88150024
七、工作监督
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联 系 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11-88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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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警方、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京师大中北学院、镇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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