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配合全市中小学春假制度的实施,更好服务广大学员及家庭需求,我校决定同步安排春假。具体放假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日,与清明法定假日(4月4日至4月6日)连休,共计6天。
此次春假设置,旨在顺应春季时节特点,让全体师生放松身心、调养状态,实现劳逸结合;同时兼顾老年学员在孙辈照护、家庭陪伴中的实际需要,助力家庭成员共享春日美好时光,促进家庭和谐温馨。
春假的推行,既是学校以人为本、贴近生活的务实举措,也是对全民错峰休闲、亲近自然理念的积极响应。假期期间,我校将暂停线下教学活动。温馨提醒广大学员合理安排作息,注意春季保暖与健康防护,在陪伴家人、踏青赏春、“大手牵小手”走进这方“带风景的课堂”的同时,保重身体,愉悦心情。
今后,我校将持续聚焦学员需求,不断优化教学与假期安排,以更贴心、更暖心的服务,切实提升老年教育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编辑|陈明远
审签|孙跃进
来源:丹阳老年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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