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制改革部署要求,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加挂“镇江市消防救援局”牌子,为更好服务保障镇江社会经济发展,依法履行职责使命,自2026年3月1日0时起,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及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正式启用驻地“消防救援局”印章。
特此公告
镇江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2月27日 来源:镇江消防 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