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翼网

标题: 肴肉不合格!丹阳一店铺被罚 [打印本页]

作者: 蓝彩蝶    时间: 2026-2-27 08:26
标题: 肴肉不合格!丹阳一店铺被罚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日前公开的行政处罚公告

丹阳市珥陵镇沛琴小吃店

因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或者超范围、超限量

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被罚款3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082631f9wvzz902evv9kf0.png
082631hhbsf7bfle4e7z1b.png

(点击查看大图)


主要违法事实

丹阳市珥陵镇沛琴小吃店成立于2020年7月28日。当事人自述经营的上述受检批次肴肉酱卤肉制品)系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7日加工制作的,共做了1kg,抽检了0.5kg,剩余的0.5kg在当天已销售完毕,销售价是100元/kg。截至案发,上述肴肉(酱卤肉制品)销售金额100元,违法所得100元。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予以证明: 证据(一):丹阳市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2025)珥陵监抽 字 食品 类0019号),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受检批次肴肉(酱卤肉制品)经检验不合格的事实; 证据(二:《现场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现场情况; 证据(三):《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受检批次肴肉(酱卤肉制品)的具体情况; 证据(四):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者的基本情况。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第十一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该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处罚金额为:3000元、没收金额为:100元。



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



作者: 老韭菜    时间: 2026-2-27 10:15
偷鸡不成,蚀把米
作者: 豆豆@金小逸    时间: 2026-2-27 10:32
只想着赚钱了,不为老百姓考虑
作者: vickyxia    时间: 2026-2-27 11:24
严惩!!
作者: 琐碎    时间: 2026-2-27 11:25
只做1kg不可能吧
作者: 不晚coffee    时间: 2026-2-27 11:29
共做了1kg,有点不大现实呢
作者: 不晚coffee    时间: 2026-2-27 11:29





欢迎光临 丹阳翼网 (https://bbs.212300.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