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优化营商环境,12月1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使用“江苏”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哪些经营主体可以适用《管理办法》?
二、企业名称使用“江苏”字样的需满足哪些条件?
三、申报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企业名称使用“江苏”字样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四、企业如何申报使用“江苏”字样的企业名称?
五、存量企业能否继续使用“江苏”字样?
六、什么情形下企业名称不得继续使用“江苏”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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