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新春佳节将至,购物、旅游、聚餐等消费将迎来新高峰,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丹阳市消费者委员会围绕春节消费热点发布此消费提示,全力为您的节日消费筑牢安全防线、保驾护航。
01
购物消费
春节将至,置办年货、焕新生活物资应优先选择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品牌专卖店以及网络销售平台。购买食品(包含保健食品)需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及禁用慎用等关键信息。不轻信虚假宣传,且远离营销套路。关于保健食品的消费,大家切记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参与直播购物时,切勿被主播的营销话术和现场氛围诱导而冲动消费,切勿脱离平台交易,全程使用平台内置支付工具,杜绝私下转账、添加微信交易,防范资金风险。
02
旅游消费
假日外出旅游前应提前关注目的地天气变化、交通路况及安全预警信息,自驾出游需要科学合理规划行程,错峰出行,切勿疲劳驾驶;跟团出游应选择资质齐全的正规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行程安排、费用明细、退改政策及违约责任,警惕“低价团”“购物团”暗藏的强制购物、擅自加价风险。参与民俗表演、非遗体验等特色文旅项目时,提前确认收费标准、服务范围,坚决抵制“免费体验、强制消费”等不良经营套路,切实守护自身消费权益。
03
餐饮消费
春节期间,亲朋好友聚餐频繁,大家在选择餐饮场所时,应优先考虑环境整洁、卫生条件良好、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就餐时,自觉抵制购买、食用“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选择火锅时,应注意观察相关食材的新鲜度,警惕以次充好、虚标等级;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坚持适量点餐、按需配菜,不攀比、不铺张,杜绝餐饮浪费。
04
预付消费
健身、美容美发、餐饮等行业常推出预付卡优惠活动,消费者需理性看待“充得多送得多”“限时特惠”等宣传诱导,做到提前核实商家资质,优先选择经营时间长、口碑好的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时,拒绝“概不退款”“解释权归商家”等不公平格式条款;避免一次性充值大额资金。
05
消费存证
消费者在春节消费全过程中,均应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发票、收据、订单截图、聊天记录、商品详情页、促销规则等凭证,可作为日后维权的有效证据。若发生消费纠纷,首先与商家或平台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向消协组织投诉,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纠纷,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或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
丹阳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6年2月12日
| 欢迎光临 丹阳翼网 (https://bbs.212300.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