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经营者:
2026年春节将至,为切实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和谐、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现就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切实履行法律责任与社会责任,强化价格自律,规范价格经营行为。
二、全面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各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确保标价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餐饮、住宿、旅游、家政、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应清晰标注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停车场须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投诉举报电话;开展促销活动的经营者,应明确公示促销期限、原价、现价等关键信息。商品或服务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标价并主动告知消费者,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坚决杜绝价格违法行为
各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不得实施低价诱骗高价结算、虚假标价、虚假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严守行业价格经营规范
各经营者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严守行业价格规范,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具体行业要求如下:
1、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烟酒专卖店等经营者,应切实维护生活必需品、节日特色消费品价格稳定,保障市场供应充足;
2、餐饮行业经营者应规范“年夜饭”预订服务,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允许单点或选择套餐,套餐须详细列明菜品构成及收费明细,不得强制收取未列明费用,确保店内菜单、价签、点菜工具等标价内容一致;
3、旅游景点、景区应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优惠政策,不得擅自提高门票价格或增设收费项目;
4、网络平台经营者应严格履行价格承诺,确保页面标价与宣传内容一致,及时更新价格信息,杜绝虚假促销、价格误导行为;
5、住宿业经营者应加强对第三方代理机构客房销售行为的管控,不得单方面毁约涨价、临时加价,不得增设未公示的收费项目;
6、各行业协会、商会应充分发挥引导作用,督促本行业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严禁组织或引导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全市各经营者应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6日
供稿:价监竞争处、镇江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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