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丹阳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人,具体要求见附件。
2、所招聘的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所录用人员由丹阳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计算机速录技能达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满足招录法院的年龄及其它要求(见附件);
7、未与江苏各级法院签订《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
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薪酬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不低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1.2倍;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考核合格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50%,考核良好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0%,考核优秀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5%;根据法院工作年限及书记员业务水平确定书记员岗位等级,按照初级、中级、高级书记员分别享受不低于300元∕月、700元∕月、1200元∕月的岗位津贴。
2、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婚丧假、产假、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网址:https://jsfy.ksbm.com/。
2、报名时间:2026年2月3日9∶00至2月9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2月3日9∶00至2月11日16∶00;
4、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2月3日9∶00至2月12日10∶00;
5、异议处理时间:2026年2月3日9∶00至2月12日14∶00;
6、缴费时间:2026年2月3日9∶00至2月12日16∶00。
报考者应当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电子证件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内)。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法院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附件。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的报名信息还应填写以下情况:参加速录技能考试时采用何种输入法、速录法(如:搜狗拼音、极点五笔、亚伟、E迅、飞耀等);是否服从地级市范围内相同报考条件的职位调剂。2026年2月3日9∶00至2月9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月9日16∶00至2月11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
考试
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速录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30%、40%、30%。
(一)理论知识考试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于2026年3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理论知识考试准考证。理论知识考试时间拟于2026年3月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理论知识考试后,按择优原则(理论知识考试60分以上、与职位招聘人数10∶1比例)确定参加速录技能人员。考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速录技能考试
进入速录技能考试的报考人员于2026年3月中旬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速录技能考试准考证。速录技能考试拟于2026年3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速录技能考试的形式为听打,听打2段录音,每段时长为10分钟,语速均为100字/分钟,根据准确率评分,并在2段录音成绩中择高分作为速录技能考试成绩。速录技能考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王码五笔、万能五笔、搜狗五笔、智能ABC、微软全拼、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紫光拼音、谷歌拼音、亚伟、E迅等输入法、速录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现场因自带设备原因无法正常速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速录技能考试后,按择优原则(在理论知识考试60分以上、速录技能考试准确率80%以上的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理论知识分数的30%加上速录技能考试分数的40%计算成绩,从高至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三)面试
面试拟于2026年3月下旬进行,面试名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
面试前,丹阳法院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校在读证明或就业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放宽年龄、学历或其他要求的须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应当携带面试通知书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理论知识成绩占30%、速录技能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理论知识、速录技能、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体检和考察
1、丹阳法院根据考试以及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职位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递补。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丹阳法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公示与录用
1、丹阳法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丹阳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属实,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丹阳法院分别与拟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达到江苏法院初级书记员标准,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招录法院联系方式
1、丹阳法院联系人、咨询电话及网址见附件。
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它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丹阳法院联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法院、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丹阳市人民法院
2026年2月3日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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