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9日,丹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某某、解某某、王某某三人盗掘古墓葬罪一案。
2025年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徐某某、解某某、王某某三人,三次携带探照灯、铁锹、绳索等工具至丹阳市某南朝墓葬旧址,对该处古墓进行盗掘,窃得完整墓砖若干。该涉案墓葬系一处南朝高等级贵族墓葬,被告人的盗掘行为对原有墓葬结构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该三名被告人犯盗掘古墓葬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现该案尚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