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监测中心、气象台预测,镇江市大气扩散条件将进一步转差,空气污染将持续并加重,达到《镇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的启动条件。自12月19日12时起,将镇江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请各地、各部门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II级管控措施。
1. 暂停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及其他露天举办的群体性活动。
2. 学校适时减少或停止室外课程及户外活动。
3. 户外作业者应加强防护并缩短户外作业时间。
1. 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调整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优先使用新能源等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柴油车辆使用。
2. 企事业单位合理安排运输,减少重型燃油(燃气)载货车辆使用,尽量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运输。
3. 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1. 纳入镇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严格落实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包括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2. 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
3. 涉及大宗物料和产品运输的用车大户(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4. 燃油工程机械全部停用,燃油港作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园林机械停用50%(应急抢险、农作物抢收抢种除外)。
5. 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散装物料(不含预拌商品混凝土和砂浆、钢材等)运输车辆停止作业。
6. 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停止作业。
7. 视情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将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及时更新预警信息。请各地、各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启动相应管控措施,减轻污染过程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来源:镇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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