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灵活就业缴费人:
2025年度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即将结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及缴费截止时间
2025年灵活就业医疗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按4952元执行,即最低缴费金额519.96元/月;尚未缴纳的参保人员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进行缴纳。
二、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方式
微信、支付宝搜索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江苏税务”APP、银行APP,可线上直接办理本人或代他人缴费。
缴款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
微信缴费二维码
支付宝缴费二维码
2.银行柜面缴费方式
缴款地点:丹阳农商银行、建设银行各网点。
缴款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
3.社保卡批量扣款缴费方式
已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并签订代扣协议的缴费人,账户内在2025年12月24日前有足够存款余额的,税务部门将定期扣缴。
三、特别提醒
1.为减少排队等待时间,建议优先选择微信、支付宝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缴费时请确认社保经办机构选择“丹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如果您2025年1月到12月份存在尚未缴费月份,请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柜面等渠道及时缴清。
3.银行扣款方式只扣当月费款,若需补缴当年未缴月份费款或退休前一次性预缴费款,请通过银行柜面缴款、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其他方式缴纳,不参与银行扣款。
4.2025年度1-9月在10月1日前已缴费的,最低缴费档次按原基数4879元执行,月缴费金额为512.3元,无需补缴差额;1-9月在10月1日前未缴费的,按新基数4952元执行,月缴费金额为519.96元;如您1-9月已缴费并想要补缴差额,10-12月属期可选择更高档次的缴费基数。
5.未按时足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自第二个自然月起暂时停止享受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恢复正常缴费的,恢复正常缴费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灵活就业人员超过3个月未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以后重新缴费的,再次设立2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在本市首次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有2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四、票据获取
缴费后参保人员可以注册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进入“地方特色”,点击“社保业务-社保费凭证-社保费缴费凭证查询”,通过手机号码验证后,自行下载pdf文件进行打印。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
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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