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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卫健委、市监局、税务局几个问题,盼能全部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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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25-12-4 15:38
标题:
请教卫健委、市监局、税务局几个问题,盼能全部答复
12月4日,丹阳卫健委回复网友:丹阳万家福千家乐药房内设的丹阳万家福中医诊所为依法备案设置的医疗机构,朱某某为该诊所负责人。那么问市场监管局和税务局以及卫健委几个问题:
万家福千家乐药店橱窗位置发布并张贴医疗广告,主要推介该诊所负责人朱某诊疗疾病能“灵验效捷”,卫健委和市监局认为这种明示治愈显效率的字眼合法吗?广告中能否出现对具体疾病治疗效果的暗示之语?其广告涉及驻外机构和新华社记者,允许吗?该广告所称的“灵验效捷”如何得到证实?是否有误导市民之嫌?
再问税务局:根据卫健委所述,朱某系万家福中医诊所负责人,那么这个诊所是否已经纳入你们的税收征管范围?有没有这户的申报资料?朱某的挂号费及其它诊疗收入是否已经足额申报纳税?顺便请你们普及一下税法知识:丹阳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万家福中医诊所朱某此类人员应该缴纳哪些税收?如果朱某开出了药方,中药是万家福药店提供的,应该怎么确认朱某的收入?
丹阳部分药店都有这样的退休坐诊医生,或者私人中医诊所,应该如何纳税?
卫健委还有一个关键问题,也是市民患者关心的问题没有回复:在这些私人中医诊所,患者因为坐诊医生开出的药方服用后出现了问题,谁承担责任?因为有的私人中医诊所法人和负责人并不相同。
2025-12-4 15:37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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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丹阳市场监管局
时间:
2025-12-10 09:29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核查。经核查,涉事药店内设的某中医诊所关于朱某某医生的介绍超出信息公示范畴,其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我们已责令该药店立即拆除上述宣传板,并依法开展进一步调查。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开展行业专项排查整治,切实规范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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