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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问丹阳卫健委和市场监管局及相关部门:万家福药店能否发布此类医疗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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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25-12-2 11:22
标题:
问丹阳卫健委和市场监管局及相关部门:万家福药店能否发布此类医疗广告?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25-12-2 14:38 编辑
丹阳市区万家福千家乐药店,在店橱窗发布并张贴医疗广告,主要推广在该店坐诊的退休医生朱某的诊疗疾病范围,但这个广告采用了”灵验效捷”等明示治愈效果的词语,而且涉及国家级媒体“新华社记者”。
那么在此问丹阳卫健委和市场监管局及相关部门:万家福药店有没有在药店直接发布医疗或诊疗广告的资质?在广告中能否出现暗示治疗效果乃至治愈显效率的字眼?广告中能否出现对具体疾病治疗效果的暗示?
另外,朱某在万家福药店坐诊,属于药店的什么性质的人员?其获得的挂号费及诊疗收入是否并入药店核算?其诊疗患者获取的收入是否应该纳税?其向患者收取诊疗费有没有标准?这个标准有没有在药店公示?患者如果与其诊疗过程中产生纠纷,或者用药中出现问题,药店会否担责?
在丹阳的部分药店,还有一些退休医生坐诊的情况,对这些医生的诊疗行为,有没有具体的监管举措?市民接受这些医生的诊疗,出现问题后应该怎么办?在药店的坐诊医生能否以“自制药“包括自制外用药给患者治疗?希望给个明确答复。
本帖对事不对人,只是看到这些现象,望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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