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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镇江明确:培养认定约250人! [打印本页]

作者: 江南美景    时间: 2025-11-21 08:02
标题: 镇江明确:培养认定约2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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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

镇江市总工会联合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共同制定印发

《“镇江工匠”培育认定管理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标志着镇江市

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迈出制度化、体系化的重要一步




《方案》明确,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镇江新实践,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具备“引领力、实践力、创新力、攻关力、传承力”等“工匠五力”的市级工匠。计划到2035年,全市培养认定250名左右“镇江工匠”,每年培育认定不少于30名。

在培育推荐范围上,“镇江工匠”主要面向全市各行业,特别是制造业实体经济领域,聚焦“四群八链”、876创新引领工程、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方向。推荐对象需具备3年以上一线工作经历,并在“工匠五力”方面展现出明显潜力,具体包括纳入镇江高层次人才管理的技能人才、各级劳模与五一奖章获得者中的一线骨干、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拥有特定技术称号的人才、高级技师或高级职称乡土人才等。

《方案》规定了“申报—培育—认定”三位一体的工作程序。每年按1:2比例分配推荐名额,经属地或行业推荐、部门联审、市级会商等环节,确定培育对象名单。培育期一般为一年,由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并实施个性化培育方案,依托院校、工匠学院、实训基地等平台,通过培训、研修、项目攻关等方式提升技能水平。培育期满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经市级联审、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总工会、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和市工信局联合发文认定。

为增强“镇江工匠”的荣誉感与获得感,《方案》提出多项激励措施:包括一次性物质激励、优先推荐参评劳模先进等更高层次荣誉、支持申报技能大师和劳模工匠工作室、纳入全市人才目录享受相关政策等

在管理方面,实行分级负责与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工匠数据库并开展常态化联系服务。对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道德品质败坏等情形的,将按规定撤销资格、取消待遇。经费保障方面,镇江工匠培育认定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市总工会纳入年度预算,并鼓励所在单位共同支持。

该《方案》的实施,将有力推动镇江构建覆盖全面、程序规范、激励有效的工匠培育体系,为推动镇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方案》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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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职工之家




作者: 快乐一代    时间: 2025-11-21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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