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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本月起,我市生育津贴直发个人 [打印本页]

作者: 梓菜    时间: 2025-11-15 08:48
标题: 本月起,我市生育津贴直发个人

“手机上操作一下,这么快就收到生育津贴了!”11月11日我市生育女职工席某收到短信提醒后感叹道。

席女士于2025年11月4日在丹阳人民医院分娩出院,11月7日在“江苏医保云”APP中维护了个人银行信息,医保中心及时与其联系,完善了生育相关信息,11月11日席女士就收到了“江苏医保”关于生育津贴发放给个人的短信。





自2025年11月1日起,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的生育女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可在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我要办-生育津贴发放”个人模块中,核对数据并修改银行信息完成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其生育津贴一次性直接发放给个人。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再发放工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补足。

这一改革举措,简化了申领流程,减少了中间环节,确保了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都能及时、足额、便捷地领取到生育津贴,让每一位母亲都能安心休养、放心育儿。


科普时间


01

生育津贴发放条件

生育时其生育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且连续参保缴费满10个月。


02

生育津贴天数

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在此基础上,增加60天。


来源: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12111    时间: 2025-11-15 09:01
招笑
作者: 轻轻飞过    时间: 2025-11-15 09:42
挺好的,省的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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