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翼网

标题: 丹阳教育局 丹阳中专 人社局 丹阳市政府 [打印本页]

作者: 湫辞    时间: 2025-11-13 16:16
标题: 丹阳教育局 丹阳中专 人社局 丹阳市政府
学校近期要求我们"自愿"参加统一安排的实习,明确表示:
1. 不允许自主联系实习单位
2. 若不参加学校安排实习,将不予发放毕业证或给予处分
3. 经拨打12345投诉后,教育局回应"学校有自主实习申请表,填一下即可",但学校实际并未提供任何此类表格。
问题1:学校行为涉嫌违反《教育法》及学生自主选择权
问题2:教育局回复与学校实际操作严重不符,存在监管盲区
问题3:学生面临"被自愿"困境,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诉求1:立即制止学校强制实习行为,提供自主实习申请表并允许学生自选单位;
诉求2:教育局、人社局进驻调查,公布书面处理结果;

作者: 丹阳中专发言人    时间: 2025-11-20 10:22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本校严格遵循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教学与实习工作安排,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依据《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七条对实习企业的资质要求,以及第十一条文件精神,我校制定了《岗位实习自找企业工作流程》。对于不愿参与学校统一组织实习的学生,可完全按照该流程自主安排实习,学校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权。据最新统计,本届参与实习的学生有近20%通过自主渠道确定实习单位,相关手续均按规范办理,学校全程提供支持。
2.依据《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职业学校负责对学生实习效果进行考核。职业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实习考核制度,根据实习目标、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共同实施考核。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考核应当纳入学生学业成绩评价,考核成绩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只要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符合毕业条件,无论实习单位是自主联系还是学校推荐,均能正常获取毕业证书,学校从未以实习安排为由设置毕业障碍。
3. 本校依据《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致力于保障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安全,助力学生顺利完成企业实习学习任务。依照《岗位实习自找企业工作流程》,学生需填写“自主实习申请表”。学校为自行寻找实习单位的学生及企业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表格材料,旨在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合法权益,确保这部分学生的实习材料能够顺利通过江苏省学籍管理系统审核,从而顺利获得毕业资格。
我校始终将学生权益放在首位,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继续对我校工作进行监督。如遇实习相关疑问,可通过学校官方咨询渠道(联系电话:051186522408)反馈,我们将及时回应并妥善处理。




欢迎光临 丹阳翼网 (https://bbs.212300.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